因未履行审议定期报告法定义务 冠城大通实控人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摘要:
12月1日,上交所对冠城大通(600067)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薛黎曦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称,董事薛黎曦出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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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交所对冠城大通(600067)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薛黎曦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称,董事薛黎曦出席董事会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无法保证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未说明理由。
202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称,薛黎曦于8月25日出具书面回函,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因系对公司转型战略的执行措施不认可。
上交所认为,冠城大通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薛黎曦未勤勉尽责,未按规定履行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关于审核、审议定期报告的法定义务,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决定对黎曦予以监管警示。
冠城大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8.27亿元,同比下降35.55%;归母净利润-1.39亿元,同比下降5.35%;扣非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526.35%。
二级市场上,冠城大通最新股价为2.70元,总市值为37.6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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