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不准确 *ST雪发及责任人收警示函
因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ST雪发(***)(002485)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ST雪发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0.79亿元、5.4亿元、1.24亿元、2.31亿元、3.77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26.77%、38.18%、15.99%、23.14%,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山东证监局指出,*ST雪发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由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韩刚、范佳昱,时任总经理刘宏娟、苏齐,时任财务总监廖崇康、倪振凤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层一直对上市公司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予以跟踪关注。5月16日,*ST雪发收到2022年报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追溯调整的业务主要情况、业务模式、权利责任约定、合同条款、实物流转情况等,公司相关业务是否真实,收入确认方法调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自查2022年度相关业务收入是否仍存在需按净额法确认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按收入类别、判断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的主要依据等,详细说明公司2022年收入确认的合规性等。
在三度延期回函后,*ST雪发终于在8月3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复。回函显示,*ST雪发在供应链业务中进行追溯调整的业务主要涉及煤焦业务、钢材业务和油品业务。
在披露回复函同时,*ST雪发当日又收到年报二次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说明其钢材业务的实物流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仓库是自有、租赁或归属于供应商、在客户提出提货需求后提货地点为公司仓库或供应商指定地点等。此外,交易所注意到,公司在2021年年报问询回函和2022年年报问询回函中对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实物流转模式的表述存在重大差异,要求进一步自查说明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记者注意到,面对交易所的年报二次问询,迄今,*ST雪发已发布9份延期回复公告。最近一次是在11月23日晚间,公司表示,预计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深交所报送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
*ST雪发为雪松控股集团旗下上市平台。今年5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通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圆方投资等已被立案查处,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随后5月8日晚间,*ST雪发披露,近日公司无法与实控人张劲取得联系,向其工作单位联系询问现状尚未收到回复,无法确定张劲失联的具体原因。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s://www.szsjgsy.com/post/4464.html发布于 -60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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